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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2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各处、室、系、中心:

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要求,以及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总体计划安排,学校将于20206月下旬进入本学期各级各类复习考试阶段,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期末考试安排和教学大检查的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期末考试安排

(一)考试组织

1.课程考核分教务处和专业系两级组织实施。

2.教务处负责学校、省校统一考试科目的信息搜集、确定与公布,安排省校统一考试试卷的领取与保管,组织学校统一考试科目的命题、试卷印制、分装与保管,检查阅卷以及考务组织工作等。

1)教务处组织考试课程:三年制高职省校统考课程;20182019级五年制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2018级、2019级三年制中职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和“3+4”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

2)专业系组织考试课程:省城职院、学校统一考试科目以外的课程考试。

(二)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见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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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方式

课程考核要充分体现课程改革精神,逐步构建多元化教学评价体系,要能全面、公正地评价教学效果,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更好地衡量学生应知和应会水平,因疫情防控需要,鼓励考查课程采用超星泛雅平台在线考试。

1.课程考核方式根据课程性质和功能的不同,分为考试、考查两类。每个专业考试课程门数一般不低于2门,不超过4门,其余的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

2.考试课程一般以闭卷笔试为主,也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开卷笔试、口试、机考、现场操作考试、综合作业、社会化评价鉴定等方式,也可几种方式结合使用,实行终结性考核与过程性考试相结合。

考试课程采用闭卷笔试以外的考核方式,应由教研室或主讲教师提出建议,经专业系核准。

3.考查课程一般以开卷考试、口试、实践操作、项目评审、作品展示、课堂评价、社会实践报告、综合设计、技能展评等方式举行。

每个专业按制定的技能测试方案进行普测,成绩可以替代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成绩。

(四)考试命题

命题考试内容,应能反映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不能是课堂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考试命题必须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大纲)要求,既要反映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也要反映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命题要符合以下原则:

1.填写命题审批表,试卷必须采用统一规定的格式。

22020621日前各教研室应按有关要求制订校考及系考课程复习大纲,试题内容覆盖面应不少于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85%

20182019级五年制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2018级、2019级三年制中职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的命题由语数英教研室组织专人进行命题,每门课程提供覆盖面、难易度、题量基本相等的三套试卷及参考答案,试卷中相同内容不超过40%,考前由校领导抽取正考及补考使用试卷。

其他考试课程的命题,都必须同时提供覆盖面、难易度、题量基本相等的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中相同内容不超过40%

实践性课程(实验实训类课程)要分项建立科学、具体、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应当包括:实验实训题库(学生需掌握的操作技能)、评价标准、组织形式等。

3.试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应于2020623日前出好,交由相关教研室、专业系审定后,按照指定格式打印好。专业系组织的科目,由专业系指定一套作为考试用卷,另一套作为补考用卷,由专业系进行试卷印制、分装与保管;校统考科目,相关教研室于2020624日前将电子稿定稿集中交教务处相应学籍管理员。

4.命题教师要做好试题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考题或在辅导、答疑等形式时给学生以任何暗示。专业系管理试卷过程中应严格保密,每一个环节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保证不出差错,试卷传递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不得由学生参与。

(五)试卷评阅与登分

统考课、系考课试卷评阅由相关专业系组织实施。评卷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须遵循下列要求:

1.评卷一律用红笔批阅,试卷上的每个题目均应有评阅记号。卷面评分凡有修改之处,必须有阅卷教师的签名。

2.教师应通过试卷评阅,及时收集、分析、总结学生答卷中的问题,认真填写《试卷评阅分析报告》,组织考后讲评。城职院试卷分析继续采用“试卷分析”软件,并根据“试卷分析结果”填写“试卷水平和成绩分析报告”。各教研室文件夹以“XX教研室试卷分析”命名(包括分析结果和分析报告,主要为省考课程),电子稿于202078日前发至各专业系教务员。专业系结合各教研室的学期教学情况和试卷评阅分析报告,认真总结并提出今后改进课程教学的意见。

3.试卷评阅工作应于考后两天内完成,并将《学生成绩登记表》、按学号排序的试卷和《试卷评阅分析报告》(主要为省考课程)交应考学生所在的专业系,由专业系于202078日前集中报送教务处何益军老师处。任课教师如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评卷工作,必须报请专业系安排他人评卷,不得拖延。

(六)成绩评定与管理

1.考试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查课程和实践性环节的考核一般按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即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

理论课程考试成绩的评分由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讨论、测验、作业、小论文、到课率等)、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省统考课程按省校有关平时成绩比例要求,上报平时成绩;校统考及系统考课程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

实践性课程的成绩结构比例,可由开课责任系结合课程特点另行制定。

2.系统考后上报的《学生成绩登记表》上的成绩为最后合成的总评成绩。

3.成绩一旦提交、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因误判、登录错误等特殊情况确要改动成绩,应经教务处核准、同意后方可变更。

4.学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核查。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2周,书面向教务处申请,由教务处组织核查。及格以上的考试成绩核查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5.原则上在阅卷后1周内完成学生成绩的登录工作。各专业系于2020713日前将统考课平时成绩、系考课学期成绩报教务处。

(七)试卷管理

 1.试卷装订要求:

1)用学院或学校统一的试卷封面进行装订;

2)试卷封面上各栏目应填写工整、详尽;

3)试卷按学号升序排列;

4)试卷应按班级、分学科进行装订。

 2.上交教务处的归档材料:

1)课程复习大纲

2)命题审批表

3)空白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

4)评阅后的学生试卷及考场记录;

5)试卷评阅分析报告

   3.学生试卷应于202076日前集中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集中保管。